鸞規及敬神禮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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鸞規及敬神禮儀

詳細介紹:

鸞規

民國三十八年(己丑年)正月十四日
本堂馬天君奉主席之命頒行
第一則:凡入鸞者勿論朝夕宜當守禮,入則鞠躬,出則頓首。
第二則:凡入鸞者宜守孝廉,敬老尊賢,博愛及眾。
第三則:凡入鸞者宜戒邪淫賭博,必惜字紙五穀。
第四則:凡入鸞者切勿宰牛屠犬並施藥毒魚。
第五則:凡入鸞者宜當昆仲相顧,妯娌和合,夫妻不宜反目。
第六則:欲登堂時,宜當靜肅,不宜喧嘩。
第七則:凡欲請筆時,宜與堂主及正鸞聯絡。
第八則:凡有信者請扶筆,私堂絕對禁扶。
第九則:堂內鸞徒有喜喪,宜當近前幫忙。
第十則:凡扶筆時,錄生及砂生宜注目砂盤,又記事該宣則宣,該秘則秘。
 
 
禮儀
一、來堂者須先向神前敬禮,退出亦同。
二、祝壽請誥只請受祝聖神誥三遍。
三、玉清元始天尊、玉皇大天尊,四跪十二叩禮,以外神聖三跪九叩禮。
四、登鸞時從周將軍寶誥至南天文衡聖帝五誥各請一遍。
五、排班時男前女後勿喧嘩。
六、排班舉香左者右手舉香左手包內,右者左手舉香右手包內。
七、跪時疊手,左者左手包內,右者右手包內。
八.拜禮恭身四十五度,立足腳尖四十五度,拜禮跪伏六十度。
九、插香左者左手,右者右手。
十、誦經者先漱口洗手,禮燭不宜點香,晨鐘暮鼓。
十一、奉茶獻果者舉案齊眉。(桶盤橫捧)。
十二、送旨送神時向外跪就可,不必再向內跪。
十三、排班時不得在案前橫串,合掌應在胸部,不得叉拳手。
十四、跪時拜禮左邊者左足先,右邊者右足先